燃料油作為煉油過程中的蕞后一種產品,在產品質量控制方面具有很強的特殊性。燃料油產品的形成將受到原油品種、加工工藝、加工深度等諸多因素的制約。大多數石油產品可以用作燃料,但燃料油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解釋。根據不同的標準,燃油可分為以下幾類:
1、根據交付時是否形成商用燃油,燃油可分為商用燃油和自用燃油。商用燃油是指在工廠環節形成商品的燃油;自用燃料油是指作為煉油廠生產的原材料或燃料,在工廠環節不構成商品的燃料油。
2、根據工藝流程,燃料油又稱重油,可分為常壓重油、真空重油、催化重油和混合重油。常壓重油是指煉油廠催化裂化裝置分餾出的重油(俗稱油漿);混合重油一般指減壓重油和催化重油的混合物,包括渣油、催化油漿和一些瀝青的混合物。
3、燃油按用途分為船用內燃機燃油和爐用燃油,均包括餾出油和殘油。餾分油通常由直餾重油和一定比例的柴油組成。用于中高速船用柴油機和小型鍋爐。后者主要是減壓渣油、裂解渣油或兩者的混合物,或由適量裂解輕油制成的重質石油燃料油,用作低速柴油機、一些中速柴油機、各種工業爐或鍋爐的燃料。